发布日期:2022-07-18
A.无需审查
B.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C.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D.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医学杂志(medical periodicals):以医学和与医学相关学科为内容的情报载体,按卷与期和(或)年与期的顺序编号,意欲长期印行下去的连续出版物。它汇集着医学工作者的医药经验和工作成果,反映了医药学的进展及水平,是医药学研究的重要的情报来源。广大医务工作者可借以掌握本门学科的现状和动态,利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开展新的研究。它在传播和交流学术思想,沟通情报信息方面,起着纽带和桥梁作用。
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药物作为维护人类健康的特殊物品,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受到相应法规的严格控制,参与这些环节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都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相应的权限。对药品的使用者,也就是药品消费者来说,获得和使用某些药品也不是任意的。根据消费者获得和使用药品的权限,目前国际均将药品分成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迄今为止,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中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6月18日公布。该管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201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新药品管理法已经修订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热门试题
热门资讯
关于发放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执业中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湘潭考区)考后人工核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娄底考区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情况公示
重庆市关于第二批执业药师考生现场资格复核的通告
广东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广东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潮州市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广东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韶关考区)
关于2021年度天津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茂名市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湛江市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