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从国富到民富——让利于民是分配公平的第一步 按照人类的需求层次划分,对财富的追求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初动力;而追求财富公平则是人类恒久不变的心理诉求。但现阶段,我国财富分配却呈现出明显的贫富不均现象,而且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就全国范围来看,要求财富公平分配逐渐成为多数人共同的愿望;就浙江省而言,如何保证财富分配公平也成为全省人民关注的焦点。
财富分配不均,固然有市场竞争、自然淘汰等客观规律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些政府部门在与民争利。《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问题调查报告》显示:大量的财富被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牢牢控制。“十一五”期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64.2%,而同期人均GDP增幅却高达100.3%,差距何其悬殊。国富民穷,似乎成为无法摆脱的历史怪圈!
国富民穷的体制根源,是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公共政策,挤压普通民众获取财富的空间。一方面,税务管理部门不断扩大税收征收范围,频频开征新的税种,加大对普通民众劳动性和财产性收入的征税力度,将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转移进政府财政,导致群众增收困难;另一方面,政府利用国有企业垄断稀缺资源,排挤民资竞争,抬高产品价格,又将大量财富从普通民众转移到各级财政,并导致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造成了新的更大的不公平。
这与政府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相去甚远。政府扮演的主要角色,不是财富的创造者,而是财富的分配者;不是以追求自身财富为目标,而是以为社会创造与分配财富提供公平环境为目标。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政府的四大职能,无论是经济调节,还是市场监管;无论是社会管理还是公共服务,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人民群众创造与获取财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公平环境。如果政府既创造财富,与社会群众争夺财富资源;又负责在政府与民众间分配财富,那么国富民穷就成为无法逃脱的历史怪圈。
而让利于民,则是破解国富民穷怪圈、实现分配公平的有效措施。通过让利于民,将更多的资源向普通民众特别是民营企业开放,将更多的创造财富的机会向普通民众开放,适当减少税收、还利于民,在财富二次分配中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之于民,就能够为民众提供自由、公平、有序的创造、获取、分配财富的平台。只有民富了,才能为政府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税来源,实现国富与民富兼得。
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减轻人民群众税负压力;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为民富国富创造更多的机会!(文章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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