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
问答题

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发明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就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简称为发明专利。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①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②创造性。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③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中文名
发明专利权
外文名
patent for invention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针对实用新型,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等办法加以保护。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

中文名
实用新型
相关法律
《专利法》
外文名
Utility Model

实质

实质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hízhì,指某一对象或事物本身所必然固有的性质,或事物的内在含义。语出王西彦 《古屋》第五部二:“要紧的不是名词,而是实质。”

中文名
实质
释义
某一对象或事物本身所必然固有的性质,或事物的内在
出处
《古屋》
发音
shízhì
英译
Essence
注音
ㄕㄧˊ ㄓㄧ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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