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次。
单选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次。

发布日期:2020-12-11

A.1

B.2

C.3

D.4

试题解析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

中文名
补充侦查
类型
法律术语
来源
《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第226条《高检规则》第460条
外文名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种类
审查批捕阶段、

超过

超过,拼音:chāo guò,意思是指超越别人;在品质、功绩、道德或技术等方面超出。语出《法苑珠林》卷一○七:“﹝道朗﹞既从 进 ( 道进 )受,以为菩萨胜地,超过三乘。”

中文名
超过
拼音
chāo guò
反义词
不足 落后 不及 进取 多余
外文名
exceed;outnumber;outstrip;pass;excess
近义词
领先 超出 跨越 超越 赶过 高出 逾越 突出 抢先 越过 胜过 进步 凌驾 赶上 横跨
注音
ㄔㄠ ㄍㄨㄛ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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