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家村和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为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发布日期:2022-07-19
A.张家村告的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的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试题解析
张家村
张家村,位于临猗县孙吉镇西北方向,北靠万荣,西连黄河,东边西赵村,南边郝家,全村有三个居民小组,共138户,有560人。
- 中文名
-
张家村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临猗县孙吉镇
- 面积
-
3000余亩
- 户数
-
138户
- 耕地面积
-
760余亩
- 行政区类别
-
村
- 地理位置
-
位于
- 人口数量
-
560
- 党员
-
32人
李家村
李家村,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西镇乡下辖村。全村225户,601人,耕地1760亩。
- 中文名
-
李家村
- 东经
-
112°41'。
- :北纬
-
38°49'
- 全村
-
225户
用水
人水关系属于水利科技名词之一,意思是指日常所用的水,南方口语。
- 中文名
-
用水
- 简介
-
净化用水
- 概述
-
日常所用的水
- 概况
-
用水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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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题中小河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调配水的供应。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