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1
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3)折衷说。
犯罪预备心理(mind in preparing for crime)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进行犯罪预备时的心理特征。中国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介于犯罪意向与着手实施犯罪之间的一个思维与行为的准备阶段,其时间可长可短。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
热门试题
热门资讯
暂无相关推荐~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