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份所取得的某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在当月认证抵扣了税款,该份发票于2...
单选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份所取得的某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在当月认证抵扣了税款,该份发票于2014年6月份被查实属于纳税人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但其滞纳金是否需要加收,在部分同志中引起了争议,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发布日期:2021-03-17

A.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需要加收滞纳金

B.无论纳税人是何种原因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均应加收滞纳金

C.视纳税人认错态度而言,可以加收,也可以不加收

D.如果是第一次发生此种错误,一般应批评教育,不需要加收滞纳金,但以后再次发生类似错误必须加收滞纳金

试题解析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中文名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类型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等
犯罪手法
骗取出口
后果
国家造成损失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在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善意取得制度既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交易规则,也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中文名
善意取得
所属部门法
物权法
外文名
Bona Fide Acquisition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课税主体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中文名
课税主体
相关
课税客体
职权归属
国家
别名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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