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分析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
问答题

试比较分析财产课税与所得课税。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所得课税

所得课税简称“所得税”,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指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具体地说是对纳税人收入总额扣除为取得收入所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所征收的税。但所得因法律上“人”的性质不同而异。

中文名
所得课税
具体所指
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
地位
是大多数西方国家的
别名
收益课税
分类
企业课税、对个人课税
特点
有比较完备的会计制度作基础

财产课税

财产课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收。财产税是古老的税种之一,在所得税问世以前,它曾经是各国的一项主要税收来源。财产课税有按财产的价值或数量课征的,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也有按财产的增加价值或数量课征的,如土地增值税等。一般认为,财产课税的优点是: 能防止财产过于集中,对不劳而获的财产实行从重课税,比较公平合理;有利于防止财产闲置浪费,促进合理使用;还可限制一些人利用财产投机谋利;固定财产易于查清,税收不易偷漏;还可调节财产所有者的遗产分配等。

中文名
财产课税
分类
财产税、财产增值税和财产转移税
类型
税类
出现年代
周代

比较分析

比较分析是指对同中径的任何一个财务指标在两个会计期间或一个会计期间与其预算数之间的比较,借以提示其增减金额及增减幅度。

中文名
比较分析
定义
对同中径的任何一个财务指标在两个会计期间或一个会计期间与其预算数之间的比较,借以提示其增减金额及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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