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要和用药...
单选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要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

发布日期:2021-03-13

A.5%

B.10%

C.15%

D.20%

E.25%

试题解析

乙类药品

《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品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中文名
乙类药品
相对药品
甲类药品
特点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等
常见药品
中成药品
分类依据
价格
高于“甲类目录”药品

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含了中成药和民族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包括了尚处于谈判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包括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范围以及地方不得调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限定。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文名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发布机构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分类
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8日(2020版)

由国家

由国家,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统计局综合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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