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1)甲有权提议。因为:依照《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人是:代表1/1O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案中,甲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奉总额的20%,所以,他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该公司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除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本案中,董事会提前17天发出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3)没有合法通过。因为:依照《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会司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股东套对增资作出决议的赞同票只达到表决权的60%,没有迭到2/3以上,增资决议没有合法通过。
解析:
[答案](1)甲有权提议。因为:依照《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人是:代表1/1O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本案中,甲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奉总额的20%,所以,他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2)该公司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除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本案中,董事会提前17天发出通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3)没有合法通过。因为:依照《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会司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股东套对增资作出决议的赞同票只达到表决权的60%,没有迭到2/3以上,增资决议没有合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