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第2款规定,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规定标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 h,故不选A。(2)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选项B中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均为1.00 h的A类防火门,根据《防火门》第4.4条规定,为乙级防火门,故选B。(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故不选C。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4.0.6条规定,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故不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