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
单选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发布日期:2021-03-19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

试题解析

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或退伍军人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方式。

中文名
合伙经营
定义
资金、技术等合作
类别
法人术语
人数
两人以上

负责人

负责人是一个汉语词汇,基本意思是担负责任的人。

中文名
负责人
释义
担负责任的人
简介
单位法定代表人
拼音
fù zé rén
英语翻
person in charge

商店

商店,一般是指商品开架陈列,顾客自我服务,货款一次结算,以经营生鲜食品、日杂用品为主的经营商。是一种消费者自我服务、敞开式的自选售货的零售企业。以经销食品和日用品为主,它是二次大战后发展起来,最先在欧美兴起,现在在欧美十几个国家中己有超级市场20万个。语源:翻译自store,“店”为后缀。1866年张德彝将巴黎的商店称作“铺户或铺店”(《航海述奇》)。“商店”收于hepburn,1886。

中文名
商店
特点
一般
外文名
store
优点
省人 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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