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2条规定,①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②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故选A、C。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②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楼层;③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故选D。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②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③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故选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