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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31
不要因民事法律行为是“要因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无因民事法律行为”。不以给付原因的存在为有效条件的财产给付行为。大陆法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分类。无因行为给付原因的欠缺(如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给付,债务不存在),不影响给付行为的效力,当事人只能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以原因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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