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0
以道制欲,战国末荀子主张对欲望活动进行引导的经济伦理思想。《荀子·乐论》:“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认为“人生而有欲”(《荀子·礼论》),但要对可能合理满足的欲望务求做到尽量的满足,对不能合理满足的欲望则适当加以节制,此为“道欲”。“道者,进则近尽头,退则求节”(《荀子·正名》)。
隆礼重法,出自于荀子治国理念: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结果;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
性情欲,荀子提出的心理学思想观点。《荀子·正名》认为,性是“天生之就”,意为人性是天生的;情是“性之质”,意为情感是人性本质的表现;欲是“情之应”,意为欲望由情感感应外物而产生。强调三者本质上是同一个东西,只是在表现形式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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