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证人李四向公安侦查人员提供证言说:“我家就住在山脚下,离案发现场50多米远,...
问答题

李家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证人李四向公安侦查人员提供证言说:“我家就住在山脚下,离案发现场50多米远,大年初一晚上凌晨2点,我出来上厕所,看见一个黑影用斧子向另一个人砍了几下,那个人就死了,虽然没有灯,但是就着月光,我还是看得很清楚,是李抗美用斧子砍了他弟弟李援朝,一定是为了家产。”经过侦查人员侦查核对证据的审查,检察院最终没有采用李四的证言作为证据。请根据对证据的三要素进行分析,为什么检察院不采用李四的证言?

发布日期:2020-10-19

热门试题

热门资讯

    暂无相关推荐~

分享给好友

分享到朋友圈

取消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