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单选题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发布日期:2020-04-14

A.2008年12月31日

B.2004年12月31日

C.2012年12月31日

D.2013年12月31日

试题解析

第二次经济普查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指2007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决定于2008年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决定于2007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北京市崇文区(今东城区)、河南省宝丰县、陕西省周至县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试点工作,试点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等。

中文名
第二次经济普查
试点
北京市
执行时间
2008年12月31日
调查内容
单位

时点

时点亦称选时,是指主要通过技术分析,有时也利用公司经营和经济数据来确定买入

中文名
时点
别名
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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