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得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同时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判断题

律师不得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同时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发布日期:2021-06-02

A.对

B.错

试题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中文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外文名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被告人

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中文名
被告人
根 据
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外文名
accusedman
法律术语
被告

担任

担任,汉语词语,读音为dān rèn,指担当某种职务、工作。

中文名
担任
拼音
dān rèn
释义
担当某种职务、工作
外文名
take the office of
注音
ㄉㄢ ㄖㄣ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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