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后()
单选题

特别行政区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后()

发布日期:2020-04-11

A.不影响生效

B.立即失效

C.继续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修改后生效

试题解析

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的省级行政区域。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又设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
别名
特区
所属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文名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来源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下辖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中国的法律可以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11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75部。

中文名
法律
别名
三尺律
特点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执行者
公、检、法、司、安等司法机关
外文名
law
定义
国家统治工具
制定者
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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