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某和李某是一对夫妻,结婚十年有余。近年来由于子女教育等问题产生较大纠纷,感情破裂,于是两人就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考虑到女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和居住场所,就约定李某在没有再婚前可以享有物权性的居住权,王某和任何房屋买受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另一方的居住权。
请问双方的约定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吗?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有余
有余,汉语词汇,有剩余。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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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余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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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e enough and to spare;have a surplus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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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ǒu yú
-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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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剩余
子女
子女:指的是父母的儿子和女儿,还有别的说法是年轻的少男少女。古代有用“子女”指男女奴隶。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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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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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ǐ nǚ
- 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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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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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ren
- 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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ㄗㄧˇ ㄋㄩˇ
一对
《一对》是陈小春演唱的一首歌曲,收录于专辑《黑洞》中。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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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
- 歌曲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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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22秒
- 所属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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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
-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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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8日
正确答案:
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因此这种所谓的居住权的类型不为我国法律所认可,当然不能产生物权的效力,但这并
不妨害当事人之间所设定的居住权构成债权性的租赁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