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类。
单选题

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类。

发布日期:2021-03-16

A.八

B.九

C.十

D.十一

试题解析

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生产环境中影响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三类:(1)生产过程有关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如不良的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的气压(高气压、低气压)、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紫外线、红外线、放射线)、噪声、振动等;化学因素,如工业毒物、粉尘等;生物因素,如某些寄生虫、微生物等。(2)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因素。如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精神紧张,劳动强度过大、频度过密等。(3)生产环境中固有的因素。如自然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厂房建筑不合理等。

中文名
职业危害因素
定义
生产环境中影响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统称
外文名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是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一概念不仅限于生产性质的企业,也包括学校、医院等非赢利事业单位的劳动者。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中文名
职业病目录
属性
职业
性质
病目录
所属类别
病症

颁布

颁布,读音bān bù,汉语词语,意思为公布;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中文名
颁布
拼音
bān bù
释义
公布;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外文名
Promulgation
出处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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