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1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构成要件的观念,在沿革上,由来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纠问程序”。根据意大利中世纪的刑诉程序,区分(1)一般的纠问与(2)特别的纠问,在一般的纠问中“应当确证的事实”的观念。在其后传入德国,在普通法时代被加以采用,但是在当初并未脱离诉讼法的意义。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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