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可处以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
多选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可处以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

发布日期:2020-04-13

A.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个人投标的

B.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人的

D.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

E.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试题解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历经2017年、2018年、2019年三次修订,共七章节八十四条。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实施时间
2012年2月1日
颁布时间
2011年12月20日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招标人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所以招标人亦指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法人代表。

中文名
招标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要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别名
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
原则
招标投标法
定义
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

为之

为之,经穴别名。即长强。出自《医学原始》。

中文名
为之
出自
《医学原始》
别名
长强
定义
经穴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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