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Ⅰ项,第3.2.2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本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Ⅱ项,第3.4.2条规定,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确有合理理由且经本所认可的,可以延期披露。
Ⅲ项,第3.4.4条规定,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每年6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Ⅳ项,第4.3.5条规定,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