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认识主体的含义及其性质和特点。
问答题

简述认识主体的含义及其性质和特点。

发布日期:2021-05-28

试题解析

认识主体

具备一定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的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在认识系统中,它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担负着使实在客体向观念转化的任务。认识主体具有复杂的社会构成形式,是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

中文名
认识主体
分类
人类、社会、集团和个人主体四种
实质
具认识能力并从事认识
特征
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等

性质

性质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xìng zhì。一指禀性,气质;二指质地;三指事物的特性,本质;四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与其他事物不同的根本属性。后三者多用于科学研究当中作为名词。哲学上,性质指:体之变在质空时量数上的个性表达。本质指:体之变在质空时量数上的集性表达。事物性质。生物(人、动物和植物)对事物的适应感觉反应出人性物性。从广义上讲:某事物的性质就是由该事物所决定的事实。例如:氢气可燃,而氦气就不可燃,某单质是否可燃这一事实取决于该单质,则是否可燃就是该单质的化学性质之一。出自《荀子·性恶》。

性质
汉语词汇
五笔打法
ntrf
释义
禀性,气质、质地、事物的特性等
近义词
本质、本性
拼音
xìng zhì
出自
《荀子·性恶》
词性
名词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热门试题

热门资讯

分享给好友

分享到朋友圈

取消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