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女,21岁。形体消瘦,腹部隐痛,大便有虫节片排出,诊断为绦虫。槟榔的用量是()
患者,男,21岁。发热、腹痛、腹泻8小时,大便黄色水样。大便常规示:WBC+++/HP,RBC 0~5个/HP。下列诊断可能性最小的是( )。
男性,21岁,查体见奇脉,它产生的机制是吸气时
女性,21岁,主诉:双侧后牙咀嚼无力。检查:双侧上下第一磨牙松动Ⅱ度,上切牙松动Ⅰ度。若初步印象为青少年牙周炎,最关键的一项辅助检查是( )。
如果您年满21岁或以上,在受影响的情况下驾车,并且拒绝接受化验以确定您血液的酒精浓度()。
1974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又将对公民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由原来的21岁降低到()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女性,21岁,不慎跌伤,臀部触地,病程2小时。查体:骶尾部明显压痛,肛门指检有异常活动,骨盆挤压分离试验(-)。其诊断首先考虑()。
某男,21岁,因足外伤入院。入院9个小时后出现身上有鸡皮疙瘩、瞳孔扩大、流涕、震颤、腹泻、呕吐,同时自诉恶心、全身肌肉和骨头疼痛。查体可见双上肢静脉有多处陈旧性瘢痕。对此患者采集病史时要特别注意()
1829年,21岁的门德尔松首先发掘了()的宗教音乐《马太受难曲》,并使这部名作得到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