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X进出口公司与外国Y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Y公司向X公司提供8000只计算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Y公司依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广州。经广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计算器进行品质检验,证明计算器存在严重质量缺陷。X公司遂与Y公司达成索赔协议,要求Y公司在2个月期限内将质量合格的计算器发运给中国X公司。但Y公司交来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中国X公司经再三考虑,要求Y公司提交替代物,Y公司表示同意。X公司是否具有要求Y公司实际履行的补救方法的权利?为什么?
某电子元件厂制造晶体管,本期共生产8000只,由于原材料质量原因造成一级品6500只、二级品900只、三级品600只;其售价分别为30、25.5、21元;本期联合成本为43036元。 要求:该企业以售价确定系数,按照系数分配法编制的等级品成本计算表。
2010年10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6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0.5万元/只,关税税率30%,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销售手表8000只,单价1.25万元(不含税)。2010年10月该手表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万元(消费税税率20%)。
2016年5月国内某手表生产企业进口手表机芯5000只,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0.6万元/只,关税税率30%,完税后海关放行;当月生产销售手表8000只,单价1.25万元(不含税)。2015年5月该手表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