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的商业计划书要求技术的可行性、技术的市场性和专利技术的独创性。
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相比,专有技术具有()特点。
非专利技术是指( )的知识和技巧。
甲公司于2×14年开始研究开发一项用于制造某大型专用设备的专利技术,其发生研究支出100万元,开发支出3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为2000万元,并在2×15年2月1日正式确认为无形资产。甲公司计划生产该专用设备200台,并按生产数量摊销该项无形资产。2×15年度,甲公司共生产该专用设备50台。2×15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200万元。2×16年度,甲公司共生产该专用设备90台。甲公司2×16年该项无形资产摊销额为()万元。
在长期投资中,对某项专利技术的投资属于()。
专利技术因为有专利法的保护,所以一定是属于强占有状态的技术。
正保公司拥有东大公司75%的股份,从20×0年开始将东大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0年7月20日,正保公司从东大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不含税价款984.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专利技术出售时在东大公司的账面价值为864万元。正保公司对该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2年9月5日,正保公司出售该专利技术,收到价款480万元。下列有关正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正确的是()。
按照受法律保护的方式,技术转让的客体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专利技术,二是专有技术。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