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公司将从别国进口的某商品向法国B商发盘。B商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提供产地证”,A公司未于置理。一个月后A公司收到B商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提供产证。因该商品非本国产品,我国商检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予是引起争议。A公司提出它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B商坚持A公司必须提供产地证。若此案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请分析A商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普惠制产地证由我国()统一签发。
装运单据主要是指()、保险单、发票、检验证书或/和检疫证书、产地证明等单据。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分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等。
产地证明书
产地证明书的签发者通常是()。
“GSP产地证”表示()。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明书所列的货物为同一批次的进口货物,项数不超过的是
名称为“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的发票在习惯上都视作()
产地证明书的作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