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阶段,企业利润的分配办法是()。
在个别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国家对合营企业的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分配办法,“四马”是指()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当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利润实行()
1956年底,全国99%的工业企业和82%的商业企业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标志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企业属于()
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本家领取的是()
我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在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中,企业利润分配上采取的政策是( )。
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方式是公私合营。
1954年8月,中宣部下达《关于统一和加强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企业管理的指示》,明确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