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当年新建家属楼一栋,建设成本970万元,因职工分配住房难以进行,公司决定将其出售,取得收入1200万元,计算其应纳营业税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成本利润率为10%)
长江铝业公司是一家国家一级大型国有企业,因建职工家属楼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划拨土地65亩,在发给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其又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房地产公司,现国家依法把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年限为()。
李春和杜月市夫妻,二人同住甲市城关区无线电厂家属楼,但在老家乙市郊区有房6间,由其长子李明居住。1996年李春夫妇遇车祸双亡。老人的长女李梅已出嫁,住甲市。老人的次子李可(17岁)于1998年考上乙市的某大学,因该大学离李明住处近,李可便要求李明之妻张丽将父母的遗房腾出一间由自己住。张丽说:“李明因犯罪已被判刑五年,不在家,自己不能做主;并且有四间房已出租给了方某、刘某,租期未满,不能腾房。”为此放生纠纷,李可便向某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父母的遗房。 某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理中发现除李明、李可二位继承人外,还有老人的长女李梅、次女李娜二位继承人。经法院通知,李梅表示放弃继承权,不参加诉讼;李娜则既不明确表示弃权,有不愿参加诉讼。 在法院对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案外人于某找到法院,说李明夫妻现住的6间房是1948年其与死者李春共同经商时共同出资购买的,自己有一半的产权,并向法院提交了购房时二人共同签名的房契。请确定上述人员的诉讼地位,并说明理由。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经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本案中引出环境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
甲建筑公司承揽了乙单位家属楼的电梯维修工作。因为工期紧,经乙单位同意,甲公司将主要维修任务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公司雇用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得维修后的电梯房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 )
长江铝业公司是一家国家一级大型国有企业,因建职工家属楼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划拨土地65亩,在发给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其又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房地产公司,现国家依法把土地使用权收回。本例中长江铝业公司能否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及理由()。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经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本案中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的主体是()。
甲建筑公司与乙娱乐城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筑公司为乙娱乐城承建家属楼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娱乐城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有( )。[2009年真题]
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经市环境监测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74.2分贝。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不属于本案中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要把单位里办公楼和家属楼的局域网互连,可以通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