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用非暴力手段非法拿去他人财物的行为是()。
2006年5月2日零时许,互为朋友关系的甲、乙、丙、丁相约在某一网吧内上网玩耍。由于所带钱款花完,甲提议去"弄点钱花",于是四人走上附近大街。这时,恰巧有一年轻女性经过,四人上去将其围住,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手包抢走,其中有现金500元、手机一部。案发后,公安局于2006年5月7日分别逮捕了甲、乙、丙、丁,将四人共同关押在看守所某房间。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6年6月5日,法院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甲、乙都聘请了辩护人,丙、丁没有聘请,法院也没有为他们指定辩护人。2006年7月2日,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甲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乙有期徒刑5年,丙、丁均为有期徒刑3年,后丙父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丙父无权提起上诉,予以驳回。判决生效后,四人均被羁押至某监狱执行。后查明四人年龄如下:甲,生于1985年8月3日;乙,生于1986年5月1日;丙,生于1989年12月5日;丁,生于1990年5月10日。试分析案例中公安司法机关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用暴力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和掠夺货币财富是资本原始积累的两个主要途径
王某,男,46岁,系某市副市长。某日晚王某利用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的机会以暴力手段将前去办公室请求缓交的女青年张某强奸。张某被害后,立即到市检察院告发,市检察院按管辖规定转往市公安局并通知其及时查处。市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王某矢口否认,市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王某知否认,市公安局因而没有立案。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张某被强奸属实,遂通知市公安局立案后又作了撤案处理。请结合案情回答,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该怎么做,公安机关又应该如何处理?
王从圣认为“卓越领袖引导型”的民主宪政制度途径是“在暴力手段推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宪政的过程中,通常会形成一个众望所归的领袖。„„卓越领袖如果选择宪政并通过自己的政治实践为宪政的运行树立典范,宪政就可能在这一政治领袖的引导下进入轨道,从而实现宪政目标”。该类型的典型国家是()
王从圣认为“卓越领袖引导型”的民主宪政制度途径是“在暴力手段推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宪政的过程中,通常会形成一个众望所归的领袖。„„卓越领袖如果选择宪政并通过自己的政治实践为宪政的运行树立典范,宪政就可能在这一政治领袖的引导下进入轨道,从而实现宪政目标”。该类型的典型国家是()
恐怖主义是以非正常的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造成恐怖效果,以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要求的行为。它一般具有政治性、非正规性和残忍性三个主要特点。
赵某组织一批人员成立“飞鹰帮”,通过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长期垄断当地建材、物流等行业,攫取非法利益。国家工作人员陆某与赵某关系良好,不仅多次帮其压下群众举报,还在司法机关对赵某进行打击时通风报信。陆某的行为构成()
J市人民检察院在对舒某刑讯逼供案侦查期间,发现舒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计算舒某侦查羁押期限的正确方法是()。
政府以()为基础,以暴力手段为后盾,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普遍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