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决定生产一批产品。基建与机器设备投资等总固定成本为48万元;单位产品售价26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8元。求:盈亏平衡点销售额是多少?
简述机器设备拆卸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实际生产中,有形和无形两种磨损形式不可能共同作用于机器设备上。()
影响机器设备物理寿命的因素有( )
A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抵押品为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然后,银行以机器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一年,保单有效期为1998年1月1日至该年12月31日。银行于1998年3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后此机器于1998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为什么?
某施工企业3月购置机器设备价值12万元,原材料9万元,专利技术5万元,临时设施3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是()。
2013年3月,美国维斯特公司与中国天元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维斯特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价800万美元出资,天元公司以现金、场地使用权、厂房作价200万美元出资,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1)作为维斯特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中,有价值300万美元的机器已经高于了同类机器当时国际市场的价格,但该设备确属企业生产所必需的。 (2)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维斯特公司委派3名,天元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维斯特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天元公司委派。该合同经审批机关提出修改意见并修改后,合营企业顺利成立。2013年7月,天元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全部股权质押给境内的A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双方一直未办理质押登记,也未报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2014年5月,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准备与境内中外合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朝合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并协议的约定,双方采用新设合并的方式。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维斯特公司的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维斯特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人数设置和董事长、副董事长委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天元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5)如果A公司仅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6)合营企业与朝合公司合并后的公司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王某盗窃自己所在单位一套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得手后王某后悔自己一时糊涂犯了罪,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罪行。依据中国刑法规定,王某的主动投案行为()。
简述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构成。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5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5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1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