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从()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法是1933年3月通过的()。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普通法律的立法根据,与普通法律是相互平等的关系。
()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联合国组织的根本法是()。
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认为,()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中世纪城市宪章是城市法律系统中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法律文件,著名的城市宪章主要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