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 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张某与朱某于2001年2月共同出资购得解放牌货车一辆,其中张某出资2万元,朱某出资5万元,两人约定由张某负责驾驶汽车,朱某负责联系业务,收入所得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张某的朋友王某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得知张某购车一事,劝说张某同意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王某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时,正好是双休日,没有缴付保险费,也未出具保险单。可是第二天,即2001年3月17日,张某驾驶汽车与他人发生碰撞,汽车全部毁坏,张某也当场死亡。3月18日(星期一),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也于当日签发了保单,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人是张某。车祸发生后,朱某从王某处了解到张某投保一事,于是同张某的家人一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假定保险公司接受索赔,保险赔款应如何分配?
甲厂让其业务员带着甲厂的空白介绍信外出联系业务,结果乙与丙厂订立一购销合同。货物运抵后甲厂发现不符合实际需要,因而拒收。乙的行为属()
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试分析: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营业员()到外商住处走访和联系业务。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己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试分析: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200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察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日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叉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叉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氢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避免对自己的怀疑。200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问:(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张某与朱某于2001年2月共同出资购得解放牌货车一辆,其中张某出资2万元,朱某出资5万元,两人约定由张某负责驾驶汽车,朱某负责联系业务,收入所得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张某的朋友王某是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得知张某购车一事,劝说张某同意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王某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时,正好是双休日,没有缴付保险费,也未出具保险单。可是第二天,即2001年3月17日,张某驾驶汽车与他人发生碰撞,汽车全部毁坏,张某也当场死亡。3月18日(星期一),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也于当日签发了保单,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人是张某。车祸发生后,朱某从王某处了解到张某投保一事,于是同张某的家人一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车祸发生时,该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