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5年10月召开股东会议,决议公司解散,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双方约定平均分担甲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于2006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对于本案叙述正确的是哪些()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可以经过股东会议投票决定将股东除名?()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改变公司组织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对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日前有关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在2008年报披露日前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可以将非流通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均应计入()。
关于股东会的议事表决规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下列决议事项中,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16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