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以《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车站按按业务性质分为()、非营业站。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车站各营业处所除应有()规定的揭示内容外,还应有铁路旅行常识、全国铁路营业站示意图等方便旅客的揭示内容。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国家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营业站的营业范围以()为准。其启用、封闭和营业范围的变更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批准,在《铁路客货运输专刊》上公布。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条规定,国家铁路营业站其启用、封闭和营业范围的变更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批准,在()上公布。
在非营业站内的装卸视同区间装卸。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临时对营业站加以限制时,跨局的须经()批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装运后的行包,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变更到任意指定营业站。
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营业站、非营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