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不仅没收其违法所得,而且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额为()。
如何认定被公用企业指定的经营者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行为?
某县人民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当地官员要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某啤酒厂质次价高、没有竞争力的啤酒,并且下达具体购买任务;并且强制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合并,或者通过经营者控制纽建企业集团;同时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 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问题:
(1)某县人民政府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谁拥有对这种行为有管辖权?它都拥有什么权力?
如何认定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的商品质次价高?
特殊品
特殊品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其采取的处罚措施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其中质次价高是由工商机关通过以下方式来认定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次价高、短斤少两,侵害了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