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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笔试(西宁市考区)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7-11 16:28:01

文章来源:

各位考生:

2022年西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笔试将于71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387号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况或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2.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3.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境外来(返)青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5.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青人员中未携带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 抵青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

6.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按属地要求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黄码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扫描防疫场所码,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一)考生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在14日上午9时以后做核酸,尽量在14日全部完成以免16日拿不到核酸结果)、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青考生须持有3天2检核酸报告证明(纸质或电子版);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纸质准考证;

(四)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五)考试当天考生须在考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各考生需承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签字。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关于各考点交通出行要求

本次考试所有考点均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考试当日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送考车辆做到“客下车走”,迅速驶离,勿在周边逗留。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为确保道路畅通,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

、关于入场出场时限要求

考前90分钟:按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各考点将对考生出具的“一码一卡”(即“信康码”(考点场所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核验,为防止考生进入考点时发生拥堵,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为提高查验及入场效率,请考生提前将本人当日“一码一卡”截图保存,以备查验。

开考30分钟: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准)。

开考后,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十一、关于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

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不能将自己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

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提前熟悉考点考场

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准考证中的考点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防止走错考点。建议考生考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点熟悉交通路线。

考试当日,考生进入考点后,认真查阅考点布置的考场安排示意图,按照正确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未在指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 《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971-6163404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143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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