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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一级建造师考试考试指导

发布时间:2020-07-13 01:00:00

文章来源:

(一)报名原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验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验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验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3.审核流程:关于天津市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核流程

类别

注册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考全科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于20207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海河大厦三楼大厅(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3.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07249:002816: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免试

部分科目

通过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增报专业

通过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未通过

学历(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

需人工核查

备注:(1)20207169:00722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0716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表格“现场审核”栏目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网上缴费。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091690018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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