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电脑网页、小程序享受畅享刷题等更多功能

韶关市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条件【“免2科”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18 01:00:00

文章来源: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条件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附件1)已更新,报名时可参照执行。

        (二)“免2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2328

下一篇

相关资讯

相关试题

分享给好友

分享到朋友圈

取消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