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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01:00:00

文章来源: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37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6: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17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  考试设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在答题纸上书写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方可办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资格复核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如: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类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可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20kb以下,报名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应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档案号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三)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五)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 9月10日9:00─9月16日16:00。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其余科目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2日至16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六、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范围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网址:http://www.cirea.org.cn。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八、其它要求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不使用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九、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023-88152250;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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