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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20年海东市公务员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08:09:22

文章来源:

报考海东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恭喜你们成功通过笔试!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9月14日至9月22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址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海东市平安区

平安大道237号)。

三、需提供资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上所需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特别提醒

(一)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录,该报考职位按程序递补。

(三)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前来办理,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进行资格复审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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