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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09-30 16:26:37

文章来源:

距离2020年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小编在此整理了关于2020年江苏考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考试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11月14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1月15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6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疫情防控
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8/11/art_44466_9445617.html),做好个人相关防护工作。

、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度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成功!

 

附件一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8195106,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888539,86896181,86891051,8639755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07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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