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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发布时间:2021-03-05 16:15:44

文章来源:

  欢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在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下,为维护广大考生身心健康和考试公平公正,现温馨提醒如下:


  1、自3月8日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例如荥阳、中牟、登封均属于郑州市考区范围);考前请考生严密关注前往考点的道路、交通等情况,以免耽误考试,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2、请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相关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否则无法入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来自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配合监考员工作。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需求的考生请联系考点主考,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考生不得佩戴自备口罩进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5、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自行携带文具,考试文具由所属考点提供,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请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7、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文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本次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9、 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原文链接:https://m.tiw.cn/zixun/7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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