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问题1:
解:编制拟建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之前需要计算以下数据,并将计算结果填入表1-9中。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融资前,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原值=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折旧费=(1000-80)×(1-4%)÷10=88.32(万元)
(2)计算固定资产余值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运营期末只用了6年还有4年未折旧,所以,运营期末固定资产余值为:
固定资产余值=年固定资产折旧费×4+残值=88.32×4+(1000-80)×4%=390.08(万元)
(3)计算调整所得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故:
第2年(投产第一年)的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8×0.8-25×0.8-80=-37.6(万元)<0,故第2年应纳增值税额为0。
第3年的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78 - 25 -37.6=15.4(万元),故第3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5.4。
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的应纳增值税=78-25= 53(万元)
调整所得税=[营业收入-当期销项税额-(经营成本-当期进项税额)-折旧费-维持运营投资+补贴收入-增值税附加] ×25%(不考虑利息支出)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利息支出+补贴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补贴收入
故:
第2年(投产第1年)调整所得税=[( 678-78) ×80%-(350-25)×80%-88. 32-0+100-0] ×25%= 57. 92(万元)
第3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15. 4×10%)×25%= 46. 29(万元)
第4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53×10%)×25%= 45.35(万元)
第5年调整所得税=(600-325 -88. 32-50+0-53×10%) ×25%= 32. 85(万元)
第6、7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53×10%)×25%= 45. 35(万元)
问题2:
解:(1)计算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98年。
解析:
问题1:
解:编制拟建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之前需要计算以下数据,并将计算结果填入表1-9中。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融资前,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原值=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折旧费=(1000-80)×(1-4%)÷10=88.32(万元)
(2)计算固定资产余值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运营期末只用了6年还有4年未折旧,所以,运营期末固定资产余值为:
固定资产余值=年固定资产折旧费×4+残值=88.32×4+(1000-80)×4%=390.08(万元)
(3)计算调整所得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故:
第2年(投产第一年)的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8×0.8-25×0.8-80=-37.6(万元)<0,故第2年应纳增值税额为0。
第3年的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78 - 25 -37.6=15.4(万元),故第3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5.4。
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的应纳增值税=78-25= 53(万元)
调整所得税=[营业收入-当期销项税额-(经营成本-当期进项税额)-折旧费-维持运营投资+补贴收入-增值税附加] ×25%(不考虑利息支出)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得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利息支出+补贴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补贴收入
故:
第2年(投产第1年)调整所得税=[( 678-78) ×80%-(350-25)×80%-88. 32-0+100-0] ×25%= 57. 92(万元)
第3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15. 4×10%)×25%= 46. 29(万元)
第4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53×10%)×25%= 45.35(万元)
第5年调整所得税=(600-325 -88. 32-50+0-53×10%) ×25%= 32. 85(万元)
第6、7年调整所得税=(600-325-88. 32-0+0-53×10%)×25%= 45. 35(万元)
问题2:
解:(1)计算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