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旅客丢失的外币现金,在领取时因汇率因素产生损失的,站段不予以负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报废处理是指对部分无价值的遗失物品,采取报废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对遗失物品中的违禁物品应及时交公安部门处理,对药品、()等应采取环保方式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列车向车站移交的遗失物品中有鲜活、容易变质和腐败的物品或食品等时,车站可以拒绝签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段生产指挥中心、车站、列车长收到集团公司客服中心的遗失物品查找工单后,应在()内完成签收,并组织人员根据旅客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查找。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的物品不予以转运,由旅客或其委托人到车站认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车在回复“未找到”的工单后,又找到遗失物品时,应由站段()联系旅客,并向集团公司客服中心反馈查找结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旅客丢失的外币现金,在领取时因汇率因素产生损失的,站段不予以负责。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保管期原则上为一周的遗失物品有哪些?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站车应在接到工单通知后()将遗失物品查找的结果,通过系统终端向客服中心反馈,由客服中心负责回复旅客;车站如查找到遗失物品的,应同时联系旅客前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