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企业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供电、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其费用分配情况: (1)供电车间为A、B、C三种产品直接提供生产用电力,为车间、厂部提供照明用电,产品共同耗用的电费,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 (2)机修车间为各车间、部门提供修理劳务,其费用按所提供的修理工时直接分配。 1.20×7年7月份辅助生产车间发生各项费用如下: (1)分配原材料费用,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2000元,机修车间负担14000元。 (2)分配工资费用,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5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3)计提职工福利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200元,机修车间负担350元。 (4)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办公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600元,机修车间负担850元。 (5)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劳动保护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500元,机修车间负担1000元。 (6)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运输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400元,机修车间负担200元。 (7)计提折旧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30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8)摊销修理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30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注:以上(4)、(5)、(6)均由银行存款支付。 2.20×7年7月份辅助生产车间对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及产品提供的生产工时及机修工时见下表。 采用直接分配法(见下表),计算各产品、各部门应负担的辅助生产费用,并根据计算结果编制会计分录。
在变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费用和非生产成本应()处理。
构成产品制造成本的是“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两个项目,“制造费用”属于管理费用,不构成产品成本。
海东企业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供电、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其费用分配情况: (1)供电车间为A、B、C三种产品直接提供生产用电力,为车间、厂部提供照明用电,产品共同耗用的电费,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 (2)机修车间为各车间、部门提供修理劳务,其费用按所提供的修理工时直接分配。 1.20×7年7月份辅助生产车间发生各项费用如下: (1)分配原材料费用,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2000元,机修车间负担14000元。 (2)分配工资费用,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5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3)计提职工福利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200元,机修车间负担350元。 (4)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办公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600元,机修车间负担850元。 (5)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劳动保护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1500元,机修车间负担1000元。 (6)以银行存款支付支付运输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400元,机修车间负担200元。 (7)计提折旧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30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8)摊销修理费,其中:供电车间负担3000元,机修车间负担2500元。 注:以上(4)、(5)、(6)均由银行存款支付。 2.20×7年7月份辅助生产车间对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及产品提供的生产工时及机修工时见下表。 根据资料1编制会计分录,登记辅助生产明细账。
乙公司生产M产品,采用标准成本法进行成本管理。月标准总工时为23400小时,月标准变动制造费用总额为84240元。工时标准为2.2小时/件。假定乙公司本月实际生产M产品7500件,实际耗用总工时15000小时,实际发生变动制造费用57000元。计算M产品的变动制造费用成本差异。
制造费用分配以后“制造费用”科目一般应无余额,如有余额则是在()。
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制造费用”账户,期末没有余额。
“制造费用”明细账,应当按照()设置。
约当产量比例法适用于工资、制造费用等的分配,不适用于原材料费用的分配。
企业本期发生的构成产品成本费用,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均为直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