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是()经营和运行核动力厂并负责核动力厂安全的单位。
()的概念是以防止核动力厂发生不可接受的放射牲物质释放为依据的,这是通过对燃料和包壳温度、冷却剂压力、压力边界完整性和其他影响放射性物质从燃料中释放的运行特性施加限制来实现的。
营运单位可以把核动力厂的安全运行授权给核动力厂运行管理者,但仍必须保持对安全负有()的责任。
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可以分为()。
核动力厂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由()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在役检查规范的应用的前提、基础是核动力厂的的部件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都符合了()的要求。
纵深防御中整个过程是以确定核动力厂运行和维修要求的详细分析为基础的是第()层次。
核动力厂的设计,必须使运行工况期间的照射量不超过为厂区人员和公众规定的个人剂量当量限值,该值由相应的()来确定。
核动力厂的分类工况中的工况II-中等频率事件(预计运行事件)由于设计时已采取适当的措施,当系统参数达到设定的安全系统整定值时,保护系统能够关闭反应堆,可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不会()。
核动力厂核安全的技术安全目标是对于在设计该核动力厂时考虑过的所有可能事故,包括概率很低的事故要以()保证任何放射性后果尽可能小且低于规定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