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国合同制度规定,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时,则对方()
假如你是一家企业的合同制工人,有一天老板突然将你炒掉,你将如何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集体谈判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是预防集体劳动争议的有效机制。
A钢铁制造公司招用了一批工人,高某(男,22周岁)是其中一员。高某上班后,多次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一直到高某上班后2个月,公司才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有,暂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对高某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实行劳动合同制;高某入公司时,须交纳2000元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退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高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可以报销医疗费,医疗期满后,如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合同期内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45天通知公司,同时,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高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高某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果高某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公司不予负责;高某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高某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何时确立?为什么?
根据工作需要,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之外,可以审批下达部分“合同制编制”或“临时编制。”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保障双方的()的权益。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
王某是D公司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粉笔车间工作,该车间在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环境极差。2015年9月,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后,王某被确诊为患有尘肺病,住院3个月后出院上班。出院时,医院根据诊断要求王某不要再从事原岗位劳动了。王某返回D公司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调离原岗位。但人力资源部2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当王某再次催促人力资源部领导为其调动工作岗位时,人力资源部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王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调查了解,王某在产生粉尘的工作岗位工作多年,被确诊为尘肺病,有医院诊断的诊断书。尘肺病属职业病。医院认为王某不宜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建议D公司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这是职业病人的合理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王某在确诊患有尘肺病后,D公司人力资源部仍要求其继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违反了职业病保护规定,是违法的,故裁定D公司为王某调换工作岗位。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否正确?为什么?
劳动合同制度的特征()
关于我国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